推荐纯爱小说:《蝙蝠》之《米克》by痞子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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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概有半年没有写推荐小说之类的文章了,记得上次是去年10月份,写的《完美女友》的读后感,其实这半年我不是没有读小说,是读的小说不至于我来写。这半年我读了些杂志,小说的话读完了去年看不久的《极品公子》,极品的话大家读过的都知道,我就不写了免得大家说我不正。

说实话,我是偏向喜欢读纯爱和武侠类型的,并且偏向那种感人类型的。今天上英语课闲来无事就翻了翻手机,发现还有去年读过的一篇痞子蔡的《蝙蝠》,所以我就重新回味了一下。因为篇幅很小。读完其中第一部分的《米克》,到最后我竟然忍不住想要流泪,所以我在这里分享一下我的心情。其余两部分的都很感人和经典大家都可以看一看。

“米克”写的是一条狗。写的着实让人感动。以米克为线索也贯穿着主人公的爱情。蔡智恒的小说是纯爱为主,他的小说我几乎全读过了,写的几乎都很感人,这篇由于篇幅小,所以我写完读后感可以把文章贴出来,看过没看过的都可以读一下。

和以往不同,这次我就简单的写下感觉:两种感觉,一种是主人公爱情的纯美和简单,平淡无奇的爱才最深刻;一种就是狗狗了,米克的好无法用言语表达。如果你的生命中也有这样一条狗,那么好好去关爱它吧。因为...

用文中的一段话表明原因:“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当牠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

不多说了大家读完后再深刻体会下。如果有人说这小说太垃圾的话,我就不说什么了。你有读过经典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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米克(1)

 

「在你身边让你珍爱的动物,可能是你前世的亲人、朋友或是爱人,

当牠陪你度过你这辈子最艰难的岁月后,便会离去。」

 

 

你相信这种说法吗?

如果是11年前,我大概会嗤之以鼻;而现在的我,可能会相信。

但与其说相信,不如说我希望这种说法是对的。

 

 

我今年39岁,依台湾人的说法,岁数逢「九」那年会比较难熬。

伟人尤其是如此,例如岳飞和郑成功都在39岁那年去世。

幸好我不是伟人,只是平凡的男子,所以活到40岁以上的机率很高。

虽然39岁这年应该难熬,但我在这年的运势反而逆势上扬,

甚至可说是我生命历程中的高峰。

 

 

或许当我70岁时回顾人生会有不一样的感受,但对39岁的我而言,

只觉得艰难的岁月似乎都过去了,从此我将平稳、安定地过日子。

所谓「艰难」的岁月是从何时开始?

大概可以从我28岁那年算起。

而我也在那年9月,养了一条狗,牠叫米克。

 

 

米克的原名其实是米克斯,英文的意义是mix。

第一次带牠去打预防针时,兽医在「品种」那栏填上:mix。

「mix?」筱惠问,「米克斯犬?这是哪种狗?」

『笨。』我说,『mix表示溷种或杂种的意思。』

「哦。」她笑了,「不过米克斯这名字不错,我们就叫牠米克斯吧。」

但米克斯只叫了两天便觉得拗口,后来乾脆省去「斯」,只叫米克。

 

 

筱惠那时是我的女朋友,我在研二快毕业时经由朋友介绍而认识她。

我们年纪相同、兴趣类似,也很谈得来,一个月后便成为男女朋友。

其实认识她的时间点并不恰当,因为我一毕业就得去当兵。

俗话说:男当兵女变心,我在入伍前夕最担心的事就是这句话成真。

 

 

记得要入伍那天,她陪我在火车站的月台上等车。

月台上还有几对和我们一样因入伍而即将分离的情侣,

他们的神色有的凝重,有的面无表情,有的甚至如丧考妣。

只有筱惠例外,即使火车终于进站,她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

 

 

「去吧。」筱惠笑着说,「放假时一定要来找我哦。」

『为什麽妳不难过?』我很疑惑,『妳在逞强吗?』

「哪有。」她轻轻推了推我,「快上车吧。」

我上了火车,走进车厢前还依依不捨回头望着她。

「好好照顾自己,万事小心。」她说。

 

 

火车汽笛声响起,我的心瞬间下沉。

「我——会——等——你。」她双手圈在嘴边,一字一字小声说。

我心头一热,眼角有些湿润。

「bye-bye。」她挥挥手。

『不准妳追着火车跑。』火车起动的瞬间,我说。

「我才不会。」她又笑了。

 

 

筱惠果然没追着火车跑,只是站在原地不断挥手,

直到她的身影在我视线消失为止。

但有几个女孩真的追着火车跑,边跑边哭边呼喊情郎的名字,

其中有一个穿高跟鞋的女孩还不小心跌倒。

现在是怎样?在拍电影吗?

 

 

新训时我的心情还好,但下部队前我居然抽到外岛籤,我心想完了。

果然在外岛服役期间,我只回台湾本岛三次。

虽然每次都见到筱惠,而且她的笑容依旧甜美,但我担心这只是假象。

部队的老鸟说女孩通常等男孩退伍后,才会说出已变心的事实。

因为她们怕男孩想不开而成为逃兵,或是受不了刺激于是发疯抓狂,

在半夜高喊:通通都去死吧!然后开枪扫射同袍。

 

 

一年十个月后,我终于等到退伍这天。

听过《Tie A Yellow Ribbon Round The Ole Oak Tree》这首歌吗?

我的心情就像歌裡所唱的一样,但我没叫筱惠在月台柱子上绑黄丝带。

我先坐船回台湾本岛,到台湾后打通电话给正在上班的她,

告诉她我退伍了、刚回台湾,然后我再坐火车回家。

 

 

下了火车,走出车站,竟然看见她站在出口处等我。

「嘿。」筱惠甜美的笑容一如既往,「我真的没有变心哦。」

我感动莫名,那一瞬间我下定决心,我要跟这女孩一生一世。

 

 

筱惠在我服役期间离乡背井到一家贸易公司上班,已待了快两年。

退伍后半个月,我也离乡背井到筱惠所待的城市裡,

找了家工程顾问公司上班。

这年我和筱惠都是26岁。

 

 

为了我们的美好未来,我很努力工作存钱,不放过任何加班的机会。

原本工作很稳定,但后来公司受不景气影响,开始拖欠薪水。

我在那家公司工作一年半后,也就是我28岁那年春天,

在积欠所有员工三个月薪水的窘况下,老闆跑掉了。

 

 

筱惠安慰我钱再赚就有,千万不要气馁丧志。

这道理我懂,虽然三个月将近11万块的薪水对我而言不是笔小数目。

我真正担心的是,景气实在不好、工作真的难找。

如果没有稳定的工作,我很难承诺给筱惠美好的未来。

 

 

我很用心找了两个礼拜,新工作仍然没有着落。

后来经由以前研究所学长介绍,我进了某间大学当研究助理。

这工作不算稳定,但起码有薪水,而且我决定报考公务人员高考二级,

在学校当研究助理比较容易抽空唸书。

收入比以前的薪水少,而每个月最大的支出——房租却要涨了。

我告诉筱惠我想搬家,租一个便宜点的地方。

 

 

「不如我们住在一起吧。」筱惠说,「可以省一份房租,减少支出。」

『这样好吗?』

「我们得多存点钱才能结婚,不是吗?」

『话是这样说没错。』我有些迟疑,『可是……』

「喂。」她睁大眼睛,「你会娶我吧?」

『那是当然。』

「那麽就住一起吧。」她笑了。

 

 

我们找了一间在老公寓顶楼的房间,十坪左右。

顶楼只盖了这房间,其馀三分之二的空地种了些花草。

房东住楼下,原本这房间是给他儿子用的,但儿子现在已出国唸书。

房东人看来不错,房租也比市价便宜,我和筱惠便租了下来。

我们很喜欢这个空旷的阳台,于是摆了张桌子和两个椅子,

晚上常在阳台上泡茶聊天、看看夜景。

从某个角度来说,这裡像是只属于我和筱惠的世外桃源。

 

 

可惜好景不常,搬进这裡两个多月后,家裡就遭小偷。

家裡没放多少现金,值钱的东西也很少,因此损失并不大。

除了现金外,大概丢了电视、电脑、印表机,和一些小饰品。

我只觉得愤怒和无奈,但筱惠却吓哭了。

『别怕。』我拍拍她的背,『我在这。』

「但你常常很晚才回家,我一个人会怕。」

我不知道该说什麽,即使再搬家,小偷还是会继续存在。

 

 

「不如我们养条狗吧?」筱惠说。

『养狗?』

「嗯。」她点点头,「狗会看家,小偷就不会来了。」

『不行。』我摇摇头,『我反对。』

「为什麽反对?」她说,「你讨厌狗吗?」

『总之我坚决反对养狗。』

 

 

筱惠满脸疑惑看着我。认识好几年了,我猜想她认为已足够瞭解我。

在她的认知裡,我应该是不讨厌狗才对。

我突然这麽反对养狗,也难怪她会觉得惊讶。

其实我不讨厌狗、也不怕狗,相反的,我非常喜欢狗。

这种喜欢,恐怕比一般喜欢狗的人还喜欢。

我反对养狗的原因,只是单纯不想再养狗而已。

别急还有下一页>>>

文章出自:https://www.zuifengyun.com/bat-mick-by-riffraff-cai.html 版权所有,除注明外皆为原创。文章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醉风云立场。

8 条评论

  • 茵曼 8年前(2016-11-06)

    挺好的小说。

  • html5教程 8年前(2016-09-20)

    这么好的文章,怎么没评论呢?

  • html5教程 8年前(2016-09-20)

    ***,感谢博主分享。

  • 济南蛋糕 10年前(2015-06-21)

    好看~

  • koffee 10年前(2015-04-08)

    好感人

  • 才叔 12年前(2013-06-04)

    👿 爱读书的孩子

  • 宁波物流 12年前(2013-05-16)

    武侠是我的最爱,快意恩仇。纯爱的,搞笑的我也都喜欢,只是这两部都还没看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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