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段时间,很多人都在问我,自己喜欢互联网、喜欢摄影、喜欢画画,以后怎么才能做一名产品经理、摄影师、插画师。
面对这样的问题,我向来是沉默的。如果你真心喜欢,一定早去做了,不必来问我;而问了我的,都是拿不定主意的人。若是我胡乱指点,误了别人一生,非下地狱不可。
工作讲究的是适配,不是喜好,适合你的工作才是好工作。
有时候,你们口口声声说的“喜欢”,通常只是“不反感”而已,甚至连爱好都算不上,远没有如饥似渴、没了它不能活的痴狂劲头。要真把它当了工作,麻烦的事儿可多着呢。
不过既然提到了这个话题,我也不妨多扯两句,各位权当胡说。
一、
先拿自己开个刀。
我毕业找工作的经历,本身就很有戏剧性。熟悉我的孩子们都知道,我的老本行是化学专业:手棒硫酸,脚踩炸药,合成个毒品更是不在话下。
但后来却入了魔道,闯进了互联网。那时的互联网行业,远没有现在这样普及和发达。在当时,谁要是能拿出个带GPS定位功能的手机,都会遭来惨无人道的围观。
我便是在这个时候入了行。
我是真心喜欢互联网,像天蓬元帅遇见了嫦娥,寝食难安,非她不娶。
我研究网站、鼓捣App、开了博客,专门写互联网评论,屁大点儿的行业新闻也会煞有介事地分析一番。
后来,我这撞了南墙也不回头的劲儿,把来招聘的面试官洗了脑,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转了行。从此,我做着喜欢的事儿,拿着不低的薪水,活脱脱一个“别人家孩子”。
生活真美好。
二、
美好个屁。
刚进公司那会儿,我对互联网是死心塌地的。我坚持每天都关注行业内的新闻,有空就和同事探讨产品规划和方向,与视觉设计师对某个细节的配色方案争得不可开交。
但是后来,我累了。
我厌倦了无休止的推倒重来,厌倦了上司为了维持业绩稳定,而不允许我修改明显有缺陷的功能。我做的都是违心的事,没了当初的冲劲儿,在公司里混着日子,不痛不痒地活着。
现在再问我,你还对互联网行业有兴趣吗?我的回答很干脆:早已没有。
这种感觉,就像原本对音乐感兴趣的孩子,被家长逼了去学琴,学不会不许吃饭。在这种不情愿的压力下,时间一长,便兴趣全无,甚至开始讨厌起来。
所谓爱好与兴趣,最大的特点,便是可以自己做主。你喜欢摄影,想拍什么就拍什么;你喜欢美术,想画什么便画什么。可一旦你把它们当成了自己的职业,那就全变了味儿。
本来是凭着一股脑的“热情”,但与“金钱”扯上关系后,便只剩下了赤裸裸的“利益”。老板不满意,重来!客户不满意,重做!至于你自己,一个小小螺丝钉,还敢造反?
只可惜,我知道得太晚了。
三、
阿城的《棋王》里有位高人说过这样一句话:“这棋是祖上传下来的,但有训——‘为棋不为生’,为棋是养性,生会坏性,所以生不可太盛。”
这位高人,明白不能把爱好当作生计,抵住了诱惑,终成一位大家。但放到现在,看透这一点的人,少之又少。
我在网上闲逛,总会见到这样的感慨:“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件事,一是和心爱的人结婚,二是把自己喜欢的事当工作。”我冷笑着摇头。
我说,世界上最美好的两件事,一是和心爱的人结婚之后,时间流逝却仍然爱意不减;二是把自己喜欢的事当工作,几年后仍然劲头十足,不忘初心。
这才是人生之大幸。
四、
兴趣是你的女儿,你应该赚钱来养她,而不是拿她来赚钱——这种观点,我深以为然。有兴趣爱好自然是好事,而至于是否把它当作谋生的手段,这就需要万分慎重了。
有人喜欢玩游戏,便吵嚷着以后要去做电竞选手,却不知他们平日里的训练强度只能用“变态”两个字来形容;有人痴迷看小说,想以后写小说养活自己,却不了解网络小说家黑白颠倒的高强度生活。
叶公好龙,说的就是你们。当然,也包括我自己。
我算是吃了大亏,你可别又再掉坑里。
敲敲脑袋,想清楚了!
五、
我喜欢写歌,写歌的时候我会全情投入,忘记时间,获得比高潮还高潮的极乐体验。
当客户来找我写歌时,我会认真了解他们的需求,并根据他们的需求来创作歌曲。即使他们想要的是艺术水准不高的,比较口水的歌曲时,我也会积极构思,努力创作。最后歌曲写成,得到客户认可的那一刻,我衷心感到快乐,因为自己的兴趣产生了价值,帮助了别人,当然我也从中得到了经济收入,这件事让我非常有成就感。
这种情况就属于,我的兴趣可以为他人创造价值,则可以把兴趣当事业。
然而我们再看另一种情况:
我喜欢写歌,写歌的时候我会全情投入,忘记时间,获得比高潮还高潮的极乐体验。
然而我只喜欢写爵士歌曲,我奉爵士为神灵,而视某些土摇土嗨,口水歌,大众情歌等为劣等音乐。当客户来找我写一首大俗歌的时候,为了赚取生活费我不得不昧着良心答应了,我感觉好像背叛了自己的艺术信仰。
接下来的几天时间,我每天都痛苦得打开设备,忍着委屈构思旋律,编曲的时候无数次恨不得摔鼠标砸键盘。最后终于编好了,客户听了很满意,夸奖我写的好,编的好。而我心里冷笑道“哼,无知的人类。”我感觉不到一丝成就感,却隐约有些惭愧。
等我拿到费用,内心感到十分空虚,我本应该是一个以写爵士文明的著名音乐家啊,我怎么能为了钱写这破玩意儿呢。唉,爸爸说的对啊,一旦兴趣变成了工作,就是无尽的折磨啊……
这种情况就属于我的兴趣只能为我自己创造价值。而假如这份职业需要我去为别人创造价值,满足别人的需求,这会令我感到委屈,感到无价值。这种情况则不建议把兴趣当事业。
商业的本质:不是赚钱,而是帮助。
是你用自己的资源,技术,能力,去帮助他人解决问题,从而满足他们的需求。你不需要做太多事情,你只需要做好某一件事情,满足某一类人的某一种需求,把这一件事情做到顶尖,你就成功了。
而这时候,名和利,就会自然而然流动到你的生命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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挺好的
是的,说的非常对。工作都是适合自己的。不过工作过程中不开心的话,我觉得换个工作还是有必要的
非常支持
哪那么合适
没那个机会
兴趣,工作?没有兴趣怎么工作?
支持支持
兴趣、工作不能尽善其美。现实太无奈!
兴趣是就喜好而言 而工作要适合自己才是最好
支持支持支持支持
兴趣是兴趣,而工作是工作,不能混在一起
爱好和喜爱是带有不同的感情色彩,用你的能力和知识去帮助人,你也会得到快乐和收获。
兴趣可以转化为工作
什么工作只要挣钱 我就会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