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么孤独,要么庸俗

字号+
字号-

1.

在一个促销活动中,我一口气买了十几本书。其中有一本是刘若英的《我敢在你怀里孤独》。

我以为,这不过是一个明星自怨自艾、自我抒发的情绪合集和生活记录。冲着5元一本,买了。一个午后,读止庵的《惜别》,被第一章大段的古文引用吓到,想调节一下情绪,便翻开了这本书。

然后,我错了。

这是刘若英的独白及对白。

独白是说给自己的听的,梳理自己关于独处及相处的经验及体悟。真诚,动人,是对当下城市语境中某种燥热的降温。

对白是她与几个好友,五月天的石头、玛莎,陈绮贞,卢广仲、宋冬野,林奕华等人的对话。关于孤独,关于独处,关于两性,关于人。活在镁光灯下的人生,各具其色。因人有异,世界异常孤独,也异常斑斓。

2.

书的43页,刘若英引用了叔本华的一句话,“要么孤独,要么庸俗”。这个观点和“单身是最好的增值期”有某种契合。

要么孤独,要么庸俗

单身意味着你不得不接受一个人的状态。也就是说,在这个时期,你不得不练习如何独处。

我老板年轻时漂泊北京,与女友分手后,被迫独处。若没有一瓶二锅头,在阴暗潮湿的地下室里他是睡不着的。醉瘫在床,是他的独处。经过二十年的洗练,他的独处方式变成了瑜伽、电影及素食。

国庆七天,我亦是独处。读了七本书,写了五篇文章,看了一部美剧《毒枭》。至于娱乐,玩一个回合制的 PRG游戏《大话蜀山》,玩了三天嫌它浪费时间就删了;看一部宁静和马景涛主演的电视剧《魔界之龙珠》,没看完,只在整理读书笔记时会看电视。我怀旧,爱看老视频和死人的书。

很大程度上,看一个人的独处方式,就能窥见他的个性与趣味。而趣味的高低,往往会折射出成就的大小。

老板昔日无钱无权,也没有可安身立命的工作,挣扎在生存线上体验着人情冷暖,所谓独处不过是怎么能杀死时间而不感痛苦。而今,名利双收,呼风唤雨,独处则显得健康高效,时间只够用来经营自己及电影作品,哪有空去消沉及不省人事。

君子慎独。我做不到。我的独处有相对的自律,但还不能彻底免俗。这是老板“知天命”后与我这个“有志于学”的青年之间境界的落差。

3.

我曾说过,我厌恶超过五个人的场合。人数一多,客套人情便多。对话及做事就显得低效甚至无用。任何一个酒桌都能看到类似情境。我更喜欢一对一,或是三五好友,小酌几杯,不劝不让,喝与否全随己心,更能推心置腹,更易直指人心。

我常奉劝同龄者,不要过分耽于社群而忘了精进自身。因为社群就意味着自我的部分牺牲。集体与个人,天生有某种对立。举例而言,基于饭局而暂时形成的社群,面对众人,谈论公共话题诸如美女、政治议题、共同回忆、饮食及身边某某,相对恰当。你若是谈论最新读的某部文学作品就会显得格格不入。毕竟,关心美女,老少皆宜;阅读经典,则更像私人品好,不宜众赏。

融入社群要折叠自己的部分个性,去做某种忤逆自身的迎合。而高效的人才,如创作者、产品经理、知识分子等都是“一个人”的时候,更容易生产内容。如叔本华所言:只有当一个人独处的时候,他才可以完全成为自己。

成为自己,才能成就你所渴望的一切。

4.

我以为,一个思想丰富、有着基本的审美情趣和个人爱好的人,是更乐于享受孤独的。

学会接受孤独,适应孤独,才能更好地接受别人,看到在一起的美好。

陈绮贞在书里说:“能够一个人生活得很好之后,你才知道该怎么跟别人生活在一起。”
玛莎说:“保有彼此独立的空间,是维持好关系的不二法门。”
刘若英在自序中说:“孤独感对我来说并不意味着痛苦,那只是一种自己跟自己相处的状态。

社群的侵蚀,使人在必要的融合中丧失部分特性;孤独的必要,使人在一个人的状态下,更容易进入自我的扣问与思索:关于何为自己,关于如何生活,关于趣味与成长,关于生死。

叔本华说,每个社交聚会一旦变得人多势众,平庸就会把持统治的地位。这是社群与集体生活的主题、话题、要求互相融合所必然导致的结果。而越能感知自己,越容易接受独处及孤独的人,往往会异常警惕社群。

平庸才会去迁就别人。一个内心丰盈、思想丰富的人,从自身攫取的东西就已足够,不会寄望在他人身上获得什么。

要么孤独,要么,你就庸俗吧。

文章出自:尹沽城 版权所有,除注明外皆为原创。文章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醉风云立场。

36 条评论

发表回复

您的电子邮箱地址不会被公开。 必填项已用*标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