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青春印在宾州比萨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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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青春印在宾州比萨店

2011年,我在宾夕法尼亚州立大学读研究生,我租住的房子附近有一家比萨店,亚当是合伙人,日日守在柜台前,亲力亲为。我课业繁忙的时候,常常在这家店随便买一张比萨有时坐下迅速吃完,有时打包带走。去了几次之后,我和亚当渐渐熟起来,不忙的时候会瞎扯一些闲话。

亚当是蓝眼睛高个子的美国白人,褐色头发脸上有雀斑,笑起来会露出一口白牙,附近的居民提起他,都会说他是个很友善的人。

我在宾州住的房了是那种造价很低的连排屋就是一条一条白色木板拼起来的房子,很不结实。有一次,连下几日大雨,雨水居然浸透了天花板,开始往下滴水,我只能用脸盆接着雨停以后,天花板上的墙皮开始大块大块脱落,我甚至担心整个屋顶会塌下来。我给房东打电话,房东人在纽约,只说让我先凑合一下。

买比萨的时候,我顺口和亚当提起了这件事没想到他立刻说:“今晚你有空吗? 我开车带你去买些材料。”我惊讶于他的热情,但好在大学城并不大,开车去哪里也算方便,我便愉快地接受了他的好意。

晚上我如约和他在比萨店会合,他和同事打了招呼,带我上了他的福特车,一路向商店开去。路上我和他聊天,得知他从小就在附近长大,父亲是当地的牧师。他除了开比萨店,平时还喜欢玩玩摇滚乐、登山、做木工。他从来没有离开过美国,甚至很少离开宾州。

他带我买好墙漆,一路将我拉回家。我下车的时候,他说:“明天我带两个朋友去帮你刷墙,你自己不行。”语气不容拒绝。

第二天,他真的带着两个男生来帮我刷墙了并没有很绚丽的小说情节,比如边刷墙边唱歌打闹什么的。刷墙过程很普通,他们三个人进来忙碌了半小时就搞定了,我的天花板终于又有了墙皮。

经过这件事,我和亚当就成了很好的朋友。他知道当地许多隐秘的好去处,他带我去过房车里的小餐厅,带我在附近的山坡滑过雪,还带我去过当地的小酒馆,听在这里工作三十年的黑人奏布鲁斯。

我很奇怪,和一个白人用英文交流,反而可以聊到触及内心深处的话题。我和中国朋友在起聊的都是很具体的事情,和亚当则不同。我们没有共同的生活背景,甚至没有共同的朋友。我们就很单纯地聊彼此对生活的看法。

“生活中有几样东西不可或缺: 空气,运动比萨。”

“你怎么知道你没有黑人或白人血统,你对你祖先的择偶观就这么确定吗?”

“我相信能量学,每个生命都是来自宇宙中的能量,汲取、释放,我们和世间万物能量守恒。”

有时我们可以因为抽象的哲学、三观问题或者对一部电影的看法,一直争论数小时。我很惊讶于一个比萨店主竟有这么多离经叛道的想法。

亚当喜欢摇滚,有一次他带我去听摇滚演唱会,我以为就是国内许巍演唱会那种。去了才知道,重金属摇滚歌手在台上声嘶力竭,台下歌迷会自发地互相碰撞,就像“愤怒的小鸟样。而且大部分重金属摇滚歌迷都是人高马大的男人,我要是被谁撞一下,估计得歇三个月。

在这个时候,亚当拉着我站在了放音箱的高台上,这样我就不会被人撞到了。我居高临下地看着台下重金属音乐爱好者的狂欢派对,就像在看新奇的人间剧。身边的亚当一边也高高举起摇滚的标志性手势,一边不时回头冲我笑那一刻,我站在音箱旁边,虽然耳边狂躁的音乐让我感觉我的心都要被震出来了,但内心深处反而突然格外安静,开始理解他们喜欢这种音乐的原因。

后来我常常去亚当家,听他和他的“摇滚友弹琴演奏。我之前学过民歌,也会给他们唱《茉莉花》。作为一个中国留学生,其实我和班上的白人都只是泛泛之交,却通过这个卖比萨的男人,渐渐融入美国人的生活,开始有了群当地的朋友,开始以一种美国人的方式填补学业以外的生活。

亚当的朋友都是从小一起长大的白人,性格单纯,也没有太多追求和贪念,不论是超市收银员还是大学副教授,都非常和谐地混在一起。他们几乎每个周末都会组织好玩的活动,去某家聚会,或者去登山露营。

我第一次野营就是和亚当及他的朋友们一起去的。长达五日的登山徒步,我背着帐篷和睡袋,素颜出行,除了最基础的保湿和防晒乳什么化妆品都不用,每天就喝大瓶的矿泉水,吃面包和熟牛肉。我从来没有如此了解自己的身体,在长途行走的酸痛和汗水中,整个人变得健壮敏捷。

一天夜晚,我们在营帐外聊天,没有带吉他亚当开始清唱。他唱的是我没有听过的歌。我突然在歌里听到我的英文名西尔 维(Sylvie).

这是什么歌? 好像有我的名字,我要在iTunes (苹果电脑的数字媒体播放程序) 里收藏一下。”我问他。

“iTunes里找不到的,这首歌是我写的,觉得你的名字很押韵,就用进去了。”亚当轻描淡写道。

那天晚上四周很黑,草从中有萤火虫飞舞。亚当一遍遍唱着:“Sylvie,Sylvie,thousandmiles away.(西尔维,西尔维,在千里之外。)在黑暗中,亚当湛蓝色的眼睛闪着光比周围萤火虫的光芒更明亮。

我觉得这一幕似曾相识。假如每个人的人生都有一部预告片,那这个瞬间定是我的预告片中个耀眼的镜头。

回到宾州后,我渐渐进入了毕业前的忙碌,和亚当不再像之前那样常聚。我的专业只有一年半的课时,所以我会在圣诞前夕毕业。我的家人已经在北京的金融机构为我联系了一份好工作。按照日程,我过了元旦就要回北京去新单位报到。

在过去的一年多时间里,亚当是我最好的朋友,是带我在陌生国家开荒的战友,我无助时最温暖的支持者.

我不傻,我感觉得到他对我的好感。我知道如果我稍做回应,我们俩的关系会顺理成章朝爱情奔去。

但是我不能。宾州是亚当的家乡,但我只是过客。亚当的生活是他的比萨店,他的发小,他固定常去的餐厅、摇滚音乐会、附近露营的野山坡。

我从头到尾都是一个旅者,一个观众,一个体验生活的客人。

选择和一个人生活,意味着选择了他的生活方式。而对他来说最真实的东西,对我来说则是最不真实的。

我终究不是自由不羁的美国人,而是内心现实的中国人。

我无法想象和一个开比萨店的男人生活在一起,即使丰衣足食,即使他的生活比国内奋发图强的天之骄子要斑斓百倍。

我们从未说破什么...

在接近圣诞的一个夜晚,宾州已经大雪纷飞天寒地冻。亚当开车到我楼下,说: “我带你去看附近居民的圣诞灯饰吧。

他开车载着我,我们一路几乎没怎么说话,气氛在黑暗的夜路中有点压抑。当汽车行驶进附近最大的居民区,眼前突然明亮起来。热爱生活的美国老百姓们是在用生命来布置庭院啊家家院子里都点亮着形态各异的圣诞花灯有愿鹿,有雪人,有抱着蜂蜜罐子的狗熊,有插着翅膀的天使。汽车缓慢开过,两侧是绚烂的圣诞庄园。

“好美!”我发出惊叹。

“没想过留下来生活吗? ”亚当问我,眼睛望向前方。

"怎么可能。”我说。

“你这样聪明的女孩,如果留下来,一定可以在学校里找到工作,或者你可以帮我再开一家比萨店。”亚当顿了顿,用半开玩笑的语气说:“你可以嫁给我,然后生一堆孩子。我们带他们登山,看萤火虫,每天晚上一家人在炉火前弹琴唱歌。圣诞的时候,我们自己做最漂亮的灯饰。西尔维,你喜欢什么? 熊猫,企鹅,还是长颈鹿?”

“可惜我不可能是那个女主角。”我打断他说,“亚当,我下周就离开美国了。你是我最好的朋友,以后也是,好吗?”

亚当默默地开车送我回到家门口,他走下车说:“你向来都不习惯拥抱,我觉得不是因为东方文化,而是你不敢。”说完,他向我伸开双臂。

我只有迎上。他把我紧紧抱在怀里,并没有说什么。他的怀抱温暖而有力,我想要挣脱,却没有一丝力气。我怕在这怀抱里多停留片刻,我就会推翻自己所有的坚持和决定。

那一瞬间,他每次靠在车旁等我的画面,他在我家刷墙的画面,他带我站在摇滚音乐会高台上的画面,他在萤火虫的飞舞中为我吟唱的画面,一下子统统涌上心头,堵到我无法呼吸。

我不记得我是如何与他告别的。

过了那夜,我们回到了平日的状态。他将我送到机场,招招手说:“我去中国看你。”

好几年过去了,他并没有来中国,我也没有机会再回到宾州。那个白雪皑皑的小城,那些与美国人一起厮混的日子,那个眼睛湛蓝的男人,成了我心中梦幻遥远的记忆。

我在北京金融街每天朝九晚五地上班下班,后来和金融圈一个不错的男人结婚。

选择一个人,就是选择一种生活方式。同样告别一个人,也是和一种生活方式诀别。

我再也没有听过重金属音乐。

我再也没有和一群人围坐弹唱。

我再也没有背着帐篷露营过。

我再也没有见过萤火虫。

圣诞节,满眼都是写字楼里千篇一律的圣诞树,我再也没有见过有人亲手制作的灯饰。

前几天在香港出差,我突然收到一封脸书私信,是亚当发的。

“你还记得宾州的圣诞节吗?”很简短的一句话

我点开附件,是一段小视频,显然是亚当一边开车,一边举着手机冲窗外拍摄的。宾州小城的圣诞夜景在我眼前闪过,家家户户一如既往亮起了圣诞的灯饰,有麋鹿、雪人、天使、狗熊......背景声是亚当轻轻的吟唱: Sylvie.Sylvie,thousand miles away...

我当时站在写字楼的大堂窗边,突然无法抑制地泪流满面。

我不知道我怀念的是亚当,是宾州的小城,还是萤火虫飞舞中有人为我歌唱。抑或,

我怀念的只是青春。

(节选自《赶路人》,李小晓著)

文章出自:李小晓 版权所有,除注明外皆为原创。文章仅为作者个人观点,不代表醉风云立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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